5月26日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召开了《医药冷链物流温控设施设备验证性能确认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审查会。审查组由来自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医药生产企业、医药流通企业、医药物流企业等13名专家组成。
专家在听取了标准起草组关于起草过程、主要技术内容确定的依据、与其他标准的相关性、以及制定过程和征求意见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分歧处理等介绍后,对标准文本进行了逐条审查,一致认为:
一、该标准规定了医药产品冷链物流中使用的温控仓库、温控车辆、冷藏箱或保温箱、温度监测系统性能确认的内容、要求和操作要点,解决了验证管理执行过程中认识不一致,方法不统一等问题,降低了医药产品存储和运输过程中的风险,提高了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力度。
二、该标准结构合理、内容完整规范,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和较强可操作性,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三、该标准送审资料齐全,起草符合GB/T 1.1-2009的相关规定,标准制定程序符合要求。
四、标准名称建议改为《医药冷链物流温控设施设备验证性能确认技术规范》。
审查组一致同意通过对该标准的审查,要求标准起草组根据审查会上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标准送审稿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尽快形成报批稿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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