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物流,每周普法”系列之六十一——有限责任公司基于法律行为的股东变动模式?

来源:兰台律师事务所 | 2025-03-04 21:57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股东变更登记请求权以及股东变动生效时点?

有限责任公司基于法律行为的股东变动模式?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股东变更登记请求权以及股东变动生效时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  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公司,请求变更股东名册;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并请求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拒绝或者在合理期限内不予答复的,转让人、受让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款  股权转让的,受让人自记载于股东名册时起可以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基于法律行为的股东变动模式?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股东变更登记请求权以及股东变动生效时点?注意以下四点

1. 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公司。

在股权变动前转让人需要书面通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同时应书面通知公司,以确保公司掌握股权变动情况,受让人应督促转让人履行书面通知义务。

2. 明确了股权转让生效时点:记载于股东名册时股权转让生效。

3. 股权记载于股东名册后,股东对公司享有股权变更登记请求权。转让人与受让人皆有权请求公司履行变更登记义务。公司接到股东变动请求应积极就股权转让事项答复,若有正当理由可行使拒绝权,如股权转让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限制转让规定;若无正当理由,则应正确且完备地履行内部股东名册变更义务与外部的商事登记变更义务,实务中通常由股东会与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未履行的,转让人、受让人皆享有诉讼救济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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