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门加快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 集约推进“千集万店”改造提升工程

来源:中国交通报 | 2024-03-19 14:08


  近日,商务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提出搭建多层次农村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加快农村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培育多元化新型农村电商主体等6个方面14条具体举措,明确用5年时间,基本建成设施完善、主体活跃、流通顺畅、服务高效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助力农民收入和农村消费双提升。

  《意见》提出推动县级物流配送中心(物流园区)、乡镇快递网点数字化改造,完善智慧仓储、自动分拣、射频识别、新能源配送车等设施,提升村级配送效率;支持在交通便利、有利于各流通主体融合发展的位置建设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引导农村电商服务站、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等站点共建、服务共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站点建设,实现“一点多能、一网多用”;鼓励在有条件的村布放智能快件箱(信包箱)。

  在提高农村物流配送集约化水平方面,《意见》明确支持邮政、供销社、电商、快递、交通运输、商贸流通等各类主体开展市场化合作,搭载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农药除外)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服务,推动统仓共配;集约推进“千集万店”改造提升工程,推动实现乡镇有“集配中心”、村有“共配商店”,加快贯通县乡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发展智慧物流,充分调动社会运力资源;支持发展“电商+产地仓+寄递物流”,形成集货、加工、配送、网销等统一供应链条,提高农产品上行效率。

  《意见》鼓励发挥县域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等自建物流优势,面向电商平台和中小商户,提供家电、建材、农资、农产品等第三方配送;推广标准托盘、周转箱(筐)、智能物流管理系统和可循环包装技术,实现县域商贸物流标准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为做好市场化运营转化落地,《意见》提出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与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统筹衔接,用好现有资源,从“重建设”向“重运营”转变;引入邮政、客货运、供销社以及有实力的电商、物流、快递、商贸流通等企业,统筹推进项目后续运营管理,整合资源,强化数字赋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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