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冷库存在的隐患及相应措施
2015-11-10 11:11:17 | 作者:久威
企业冷库是企业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及销售等流程中最重要的环节,据相关媒体统计,近些年来冷库火灾近20起,冷库存很大的安全隐患。目前冷库安全事故多为火灾和制冷系统事故,我国冷库制冷系统绝大多数采用氨作为制冷剂。氨在我国国家标准中属于4级轻度危害的有毒物质,当空气中氨的体积分数达到16%--25%时,遇明火即可引起爆炸。
先关专家认为一般冷库库龄10-30年,均存在这样的安全隐患。冷库隔热工程普遍采用聚氨酯,由此引发的安全问题既影响到工程质量,又缩短冷库使用寿命,易造成破裂、损坏、垮塌,其中最致命的是火灾。近年来制冷系统的事故时有发生:压缩机损坏、制冷设备事故、制冷剂泄出、制冷系统管道开裂、阀门损坏、安全装置失灵等均有增加的趋势。
针对以上情况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冷库事故发生,首先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增拨公共安全基金,资助并委托行业协会或有关企业承接有关冷库使用中涉及公共安全的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编制工作。要求企业将冷库安全摆上工作日程,开展自检自查,对事故隐患采取补救措施。建立规范性管理和应急处理及报告制度。企业制定安全生产准则,责任明确到人。企业内部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要有事故处置预案及相应装备。
其次:加强对报废的有关制冷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管材的回收监管工作。绝不允许废旧制冷设备及管材重新流回到冷库及冷库施工现场,确保冷库制冷系统材质的安全合格。要求各地做好在用氨压力管道的登记,摸清家底,做到监督心中有数,对氨制冷设备和管道进行定期检验,并做出其安全性评估。
最后:要求各企业和主管部门在工程立项、招投标、设计、施工全过程中,严格各介入单位的资格审查,杜绝“长官工程”、“人情工程”,杜绝“边设计、边施工、边投产”以及“自我设计、自我安装、自我施工”,尤其注意聚氨酯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加强工程现场管理。要求各地冷库协会组织冷库技术及安全管理的培训、冷库安全的互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