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医药管理体制改革,国家大力推进医药企业结构调整,推动企业间的强强联合、兼并、重组,药品经营企业正在向规模化的方向发展。但是仅仅依靠单纯的扩大规模是不够的,如果没有与规模相适应的快捷灵敏、安全的物流体系,则规模效应难以体现,甚至相反,出现大而不强,大而低效的结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2005年已公布了《关于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促进药品现代物流发展的意见》国食药监市[2005]160号(以下简称意见)。说明了高层管理机构已充分认识到建设现代物流体系的重要性,《意见》不仅将具有现代物流体系作为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的准人条件,而且从政策上向具有现代物流条件的药品批发企业倾斜,允许其接受已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委托进行药品的储存、配送服务业务;甚至首次将药品物流配送向有实力并具有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及技术的非药品经营企业开放,无论是形式的发展,还是政策的导向都指向了这一点,那就是只有拥有完善的现代物流配送体系的企业才是真正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药品经营企业。一个企业如果有幸扩大规模,它应当清醒认识到,它只是有了一次获取核心竞争力的机会和条件,只有当它拥有了完善的医药物流体系,它才能从扩大的规模中真正获益。然而,并非所有的药品经营企业都认识到医药物流的重要性,对如何发展现代物流尚存在若干错误认识和具体困难。笔者试图对此做一初步分析并提出建议。
1 药品现代物流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物流观念模糊
我国是在20世纪80年代随着市场营销理论的引人才接触“物流”这一概念20世纪90年代,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人发展,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开始全面进人中国市场,传播了物流的概念,带动了物流需求并促进了我国物流市场的产生和物流业的发展。但至今,还有相当一部分药品从业人员不知道现代物流的准确含义,也不清楚它所创造的价值,其观念仍停留在传统物流阶段,把现代物流简单理解为运输货物,把配送中心理解为仓库。其实现代物流系统是由现代运输、仓储、流通加工、配送、现代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要素组成的统一体,运输只是其中一个环节,任何单一环节都不能称为物流。由于观念模糊,一些人认为现代物流可有可无、无关紧要,没有意识到它与现代竞争力的联系,既富有挑战性,同时它又是一项具有回报的专业工作。
1.2 药品物流网点布局不合理
已构成的物流中心和零售药店大多分布于城市,在农村地区则极为稀少。这种只注重城市的趋势,不符合现代物流网点均衡协调发展的要求。一方面放弃了整体潜力巨大的农村市场,因中国城市人口与农村人口的比例是3:7,而城市药品的消费与农村药品的消费比例却是9:1,从销售的比例来看,农村销售仅约占全国医药销售总额的8%,农村的用药潜力远没有开发出来。另一方面,在城市中药品物流企业间却过度竞争,导致企业实力削弱,不利于企业自身的发展。
1.3 认为物流是药品流通企业的职能,与生产企业无关
现在很多人认为物流是流通企业的工作,其实这是一个误解。社会分工导致专业化,形成物流专业的形式,物流专业化本身至少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方面,在企业中物流管理作为企业一个专门部门,独立的存在并承担专门的职能,随着企业的发展和企业内部物流需求的增加,企业内部的物流部门可能从企业中游离出去,成为社会化的、专业化的物流企业。如药品生产企业普遍缺乏物流专门化的管理部门,传统企业中的物流活动被分散到采购、生产、储存、销售等各个部门中,相互协调性不佳。
只有将分散的物流职能重新整合,实现集中化、专业化、系统化管理,才能发挥现代物流的集约化优势。另一方面,在社会经济领域中出现了专业化的物流企业,提供着各种不同的物流服务,为进一步演变成为物流专业化的企业。
1.4 药品物流信息化技术水平落后
物流信息发展很快,包括因特网技术、电子数据交换系统、订单管理系统、运输控制系统、条形码和无线电设备的自动化运作设施等。这些技术能够使企业在降低总成本和加强服务的同时,提供管理整个供应链必须的信息,有效的信息管理可以帮助企业满足客户的物流需求。
目前医药行业的电脑化管理仍不够普及,很多企业即使有一定数量电脑,通过网络交流物流信息的仍然很少。很多医药企业的管理软件多停留在物料需求计划和制造资源计划阶段,缺乏推行企业资源计划的意识,使企业的信息管理链只能围绕企业内部进行,而对当前企业内外资源一体化联位的趋势则难以适应。由于信息技术落后,不能发挥对物流的指导作用,导致现代物流的高效性也无法发挥。
1.5 医药流通企业运行机制不灵活
药品流通领域虽然通过了药品经营管理规范(GSP)认证,淘汰了一批不符合GSP规范的企业。但对于结构调整、兼并、重组,产权改革明显滞后,很多都是个人合伙型或个人独资型企业,还有不少未经产权重组的传统型有国企业。因此,无法适应医药市场的激烈竞争形式,如药品批发企业大多为中小型企业,行业的集中度不够,由于企业规模小,缺乏核心竞争力的物流中心,使得中间费用高,利润水平低,企业效益差。
在发达国家,药品市场的集中度非常高。例如,欧盟排在前3位的药品分销企业市场占有率为65%,日本排在前5位的为80%,美国排在前3位的高达95%。美国药品销售额占世界药品市场的份额>40%,但药品批发商总共只有70家。日本药品销售额占世界药品市场的份额为12%,也不过只有147家药品分销企业。法国8家药品批发企业中,其中的3家市场份额高达95%。德国过去药品批发企业很多,现在只剩10家比较大的药品批发商,其中3家最大的占市场份额达60%70% 。国外大型医药公司年销售额一般都>20亿美元。由于药品市场的集中度相当高,这些国家对药品市场监管非常有序有效,而且监管的行政成本也比较低。
1.6 药品物流服务意识不强
北美第一大综合物流与服务提供商(Mckesson公司)通过遍布全美的分销网络和配送中心、